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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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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io 用户指南
Last updated 2024年10月30日

重用对象和用户界面库

从用户界面库开始

当您知道内部应用程序将被多次自动化时,建议您开始直接在库中构建可共享的用户界面元素。但是,即使您没有这样做,也可以始终从现有流程中提取它们。

当您开始构建用户界面库时,首先要创建一个简单的库流程。要捕获您的应用程序元素,请遵循创建对象存储库中描述的步骤。

作为用户界面库项目提取

可将项目的本地存储库提取到用户界面库项目中。通过此操作,您可发布库或重用其中的元素,方法是将库作为依赖项添加到流程中。单击“描述符”选项卡中的“作为用户界面库项目提取”图标,然后在“新建用户界面库”窗口中为您的库命名。



单击“创建”,然后提取描述符。



单击“是”以关闭当前项目,并在库项目中打开提取的描述符,或单击“否”以返回当前工作流。

打开提取的用户界面库后,即可在其他工作流中发布和使用该库。

发布用户界面库

发布用户界面库时,系统将创建一个 .nupkg 包,该包可作为依赖项安装在另一个项目中,而其描述符用作其他活动中的选取器。此类包可能会在 Orchestrator 中发布,并与您的组织共享。

您可以发布整个工作流及其用户界面库或提取的用户界面库。

发布整个工作流或提取的用户界面库的方式与其他任何过程相同。阅读有关发布项目的更多信息。

加载项目中的用户界面库

在 Studio 中创建流程。从“管理包”窗口前往用于发布“用户界面库”的订阅源,然后将其安装到当前项目中,就像安装活动包一样。“用户界面库”作为依赖项添加到项目中,其描述符在“用户界面库”下的“对象存储库”面板中可见。请注意,一个“用户界面库”可以包含“用户界面描述符”的单个版本和应用程序的单个版本。



“用户界面库”部分中的描述符也可以添加到本地项目中。为此,请右键单击应用程序名称,然后选择“添加到用户界面对象”



每当您需要使用项目“描述符”面板或“用户界面库”部分中的“屏幕”或“用户界面元素”时,只需将其拖放至支持“对象存储库”的活动之上即可。活动会自动获取描述符。

注意:用户界面库的版本不会在“发布”窗口中递增。发布同一用户界面库的新版本时,请确保正确添加新版本号。

升级应用程序和流程选取器

使用用户界面库,只要自动化的应用程序收到新的用户界面,您就可以在流程中一次更新多个选取器,就像桌面应用程序或网站有时发生的情况一样。

  1. 在库项目中,创建对象存储库的第一个版本,该库包含来自应用程序的元素。完成后发布库。
  2. 通过将库作为依赖项安装,将活动内的对象用作流程的一部分。
  3. 在初始库中,使用新的应用程序用户界面更新每个屏幕或元素的描述符。请勿删除元素,而要更新其选取器,以便保留元素和选择之间的链接。
  4. 使用更高版本发布库,并在初始流程中安装它。
  5. 描述符在活动内自动更新。



签入对象存储库

创建对象存储库时,与描述符关联的元数据将映射在“项目”面板中而成为当前项目的一部分,无论是流程还是用户界面库皆可。

对项目进行版本控制时,对象存储库还会与其他项目文件一并添加到 TFS、SVN 或 GIT 存储库中。您可以向该存储库中添加新描述符,然后像处理其他项目一样签入更改。可以在 Studio 中详细了解关于版本控制

添加新描述符后,右键单击“项目”面板中的 Objects 文件夹,然后选择“签入”,“签入更改”窗口随即打开,并显示与“对象存储库”中相同的元素层次结构。


添加到代码片段

代码片段可以存储应用程序以进行测试。可以将项目中的整个本地对象存储库添加到“代码片段”面板,以供以后在其他本地项目中使用,无论它们是流程还是库。右键单击应用程序,然后选择“添加到代码片段”。应用程序与子屏幕和用户界面元素一起添加。



在“代码片段”面板中,您可以通过应用程序版本菜单中的上下文菜单选项进行编辑,并将描述符添加到项目中。可以通过可用于每个元素的相同上下文菜单将屏幕和用户界面元素添加到项目中。



不支持从“代码片段”面板中拖放元素。也不支持引用“代码片段”面板中的元素。“代码片段”面板只是一项测试功能,它允许在磁盘上保存元素。然后,可以从那里将元素添加到本地存储库中,反之亦然。因此,可以从“代码片段”面板中删除任何添加的资源(无论是描述符、屏幕、应用程序的版本还是整个应用程序),而不会在项目的其他区域(例如“对象存储库”面板)中删除相关资源。

“代码片段”面板扮演“磁盘上”个人对象存储库的角色,该存储库可以保存任何本地项目中的元素并使它们可用于其他项目。另外一个好处是,由于代码片段不涉及引用元素或运行时执行,您可以在此处存储同一应用程序的多个版本。要创建一个应用程序的多个版本,您可以右键单击该应用程序,选择“创建版本”,然后从以前的版本复制元素,以确保在两个版本之间保持元素唯一性。



在“新应用程序版本内部代码片段”对话框中填写新版本的详细信息,然后单击“创建版本”



注意:无法通过“代码片段”面板发布对象存储库,因为它们在引用项目内部或运行时不起作用。

复制和粘贴对象

您可以使用右键单击“对象存储库”和“代码片段”面板时所提供的“复制树”选项,将整个树结构复制到“对象存储库”、“代码片段”面板或 Studio 实例之间,或从中复制树结构。

此外,“复制”选项或键盘快捷方式组合(Ctrl + C 和 Ctrl + V)允许您从存储库中复制单个元素,并将其粘贴到上述位置。

查找引用

通过使用“查找引用”选项,您可以检查整个项目中是否使用了库中的用户界面元素或用户界面描述符。

为此,请右键单击任何“对象浏览器”面板((“项目用户界面描述符”、“用户界面库”或“代码片段-用户界面描述符”)中的“描述符”选项卡中的某个用户界面元素,然后选择“查找引用”。查找结果将显示在“查找引用”面板中。双击结果可重点查看使用相应用户界面元素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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